第29週 死後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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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30日 | 29 尼散月 5782

利未記 16:1-18:30

利未記 第十六章 共 34 節經文

  1. 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。死了之後,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  2. 要告訴你哥哥亞倫,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、到櫃上的施恩座前,免得他死亡,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。
  3. 亞倫進聖所,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。
  4. 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,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,腰束細麻布帶子,頭戴細麻布冠冕;這都是聖服。他要用水洗身,然後穿戴。
  5. 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。
  6. 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
  7.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
  8. 為那兩隻羊拈鬮,一鬮歸與耶和華,一鬮歸與阿撒瀉勒。
  9. 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,
  10. 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,用以贖罪,打發人送到曠野去,歸與阿撒瀉勒。
  11. 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,為自己和本家贖罪;
  12. 拿香爐,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,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,都帶入幔子內,
  13. 在耶和華面前,把香放在火上,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,免得他死亡;
  14. 也要取些公牛的血,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,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。
  15. 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,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,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。
  16. 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、過犯,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,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,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,也要照樣而行。
  17. 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,會幕裡不可有人,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。
  18. 他出來,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裡,在壇上行贖罪之禮,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,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;
  19. 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,潔淨了壇,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,使壇成聖。
  20. 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,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。
  21. 兩手按在羊頭上,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,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,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,藉著所派之人的手,送到曠野去。
  22. 要把這羊放在曠野,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,帶到無人之地。
  23. 亞倫要進會幕,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,放在那裡,
  24. 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,穿上衣服,出來,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,為自己和百姓贖罪。
  25. 贖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。
  26. 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進營。
  27.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聖所贖罪,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,將皮、肉、糞用火焚燒。
  28.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然後進營。
  29. 每逢七月初十日,你們要刻苦己心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什麼工都不可做;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。
  30. 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,使你們潔淨。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,脫盡一切的罪愆。
  31. 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,要刻苦己心;這為永遠的定例。
  32. 那受膏、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的聖衣,行贖罪之禮。
  33. 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,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。
  34.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─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,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。於是,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。

利未記 第十七章 共 16 節經文

  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2. 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,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
  3.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  4.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  5.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  6.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  7.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(原文作公山羊)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  8. 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
  9.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  10.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什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  11.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  12. 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  13. 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他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
  14.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無論什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  15. 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
  16. 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

利未記 第十八章 共 30 節經文

  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2.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  3.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裡人的行為,你們不可效法,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。
  4.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  5. 所以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
  6.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,親近他們。我是耶和華。
  7.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,羞辱了你父親。他是你的母親,不可露他的下體。
  8.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;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。
  9. 你的姊妹,不拘是異母同父的,是異父同母的,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他們的下體。
  10.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,露了他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。
  11.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他的下體。
  12.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;他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。
  13.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;他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。
  14.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;他是你的伯叔母。
  15.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;他是你兒子的妻,不可露他的下體。
  16.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;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。
  17.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,又露他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他孫女或是外孫女,露他們的下體;他們是骨肉之親,這本是大惡。
  18. 你妻還在的時候,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對頭,露他的下體。
  19.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,不可露他的下體,與他親近。
  20.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
  21.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
  22. 不可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;這本是可憎惡的。
  23. 不可與獸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,與他淫合;這本是逆性的事。
  24. 在這一切的事上,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
  25. 連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。
  26. 故此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都不可行,
  27.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地就玷污了,
  28.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,地就把你們吐出,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。
  29. 無論什麼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從民中剪除。
  30. 所以,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,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以西結書 22:1-19

以西結書 第二十二章 共 31 節經文

  1.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:
  2. 人子啊,你要審問審問這流人血的城嗎?當使他知道他一切可憎的事。
  3. 你要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哎!這城有流人血的事在其中,叫他受報的日期來到,又做偶像玷污自己,陷害自己。
  4. 你因流了人的血,就為有罪;你做了偶像,就玷污自己,使你受報之日臨近,報應之年來到。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。
  5. 你這名臭、多亂的城啊,那些離你近、離你遠的都必譏誚你。
  6. 看哪,以色列的首領各逞其能,在你中間流人之血。
  7.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,有欺壓寄居的,有虧負孤兒寡婦的。
  8. 你藐視了我的聖物,干犯了我的安息日。
  9. 在你中間有讒謗人、流人血的;有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的,有行淫亂的。
  10. 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,有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的。
  11. 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;那人貪淫玷污兒婦;還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。
  12. 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;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。且因貪得無饜,欺壓鄰舍奪取財物,竟忘了我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 13. 看哪,我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,就拍掌歎息。
  14. 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,你的心還能忍受嗎?你的手還能有力嗎?我─耶和華說了這話,就必照著行。
  15. 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,四散在列邦。我也必從你中間除掉你的污穢。
  16. 你必在列國人的眼前因自己所行的被褻瀆,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
  17.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
  18. 人子啊,以色列家在我看為渣滓。他們都是爐中的銅、錫、鐵、鉛,都是銀渣滓。
  19.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:因你們都成為渣滓,我必聚集你們在耶路撒冷中。
馬太福音 15:10-20;馬可福音 12:28-34

馬太福音 第十五章 共 39 節經文

  1. 耶穌就叫了眾人來,對他們說:你們要聽,也要明白。
  2.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,出口的乃能污穢人。
  3. 當時,門徒進前來對他說:法利賽人聽見這話,不服(原文是跌倒),你知道嗎?
  4. 耶穌回答說:凡栽種的物,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,必要拔出來。
  5. 任憑他們吧!他們是瞎眼領路的;若是瞎子領瞎子,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。
  6. 彼得對耶穌說:請將這比喻講給我們聽。
  7. 耶穌說: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嗎?
  8. 豈不知凡入口的,是運到肚子裡,又落在茅廁裡嗎?
  9. 惟獨出口的,是從心裡發出來的,這才污穢人。
  10. 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,有惡念、兇殺、姦淫、苟合、偷盜、妄證、謗讟。
  11. 這都是污穢人的;至於不洗手吃飯,那卻不污穢人

馬可福音 第十二章 共 44 節經文

  1. 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的好,就問他說: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
  2. 耶穌回答說: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─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
  3. 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─你的神。
  4. 其次就是說: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
  5. 那文士對耶穌說:夫子說,神是一位,實在不錯;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;
  6. 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人如己,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。
  7.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,就對他說:你離神的國不遠了。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。